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提到明16世纪中叶装备的子母铳,六合铳,三眼铳,喷筒,火箭,火桶等多种原始火器,无论是身管武器还是其他形式,实战效果等同玩具,并且很容易伤到自己人(竹木材身管的火药武器,炸膛自然是家常便饭),稍微值得一提的“功效”是“发射时产生的巨大声响和烟雾,倒是能用来恐吓愚昧或者意志不够坚定的敌人”
唯一可用的武器,是被称为“鸟铳”的仿制早期火绳枪(由西方传入,通过商人还是战斗中缴获不详)
即使是这种火绳枪也绝非小白们想象的神器,早期的火枪命中率低,射程短,射击速率慢而且使用起来极不灵便。下表列举了各个历史时期中各种兵器的相对杀伤力。从表中可以看出早期火枪的战斗效能远远不如同时期的长弓和十字弓。但是,火枪的使用比较简便,步兵经过短时间的训练便可很快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就得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练习,而要真正精通则需数年时间的刻苦训练。
引用T.N. 杜普伊爵士的“理论杀伤力指数”:
根据兵器的射程,发射速率,精度,可靠性等,弓弩和火枪的理论杀伤力指数如下:
普通弓:21
长弓:36
十字弓:33
火绳枪(16世纪):10
17世纪滑膛枪:19
18世纪燧发枪:43
火药武器的大规模使用,建立在源自轻重步兵协同的西班牙方阵基础上,没有相对应的完整的战术系统,武器本身只是废铁。
即使给明军装备上普法战争时的遂发枪,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战斗力。
对付满清民兵性质的游牧民族轻骑兵,稍稍具备纪律性的重步兵配合弓弩轻步兵绰绰有余。明输在他的政治军事体制(军户制度,轻视武人),天灾(小冰河时期)和人(东林党,崇祯,袁崇涣等大批奸臣昏君)。
